浩鼎(4174)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不繼續辦理(5/12股價32.8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05/12 發言時間 14:37:08
發言人 蔣永芳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5/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5/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前經114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不超75,000仟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三次辦理私募普通股。
(2)考量該次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期限將於115年6月26日屆滿,迄今並未洽定適當應募人,經董事會決議,未募集之額度如未於屆滿日前完成募集,則不繼續辦理,並提 115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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