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盲》逸達(6576)公布治療過敏性氣喘Phase 2a【概念性驗證試驗】數據

逸達生技(6576.TWO,以下簡稱逸達)今日(4/4)於櫃買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逸達財務長詹孟恭親自出席OTC記者會,在美國的簡明達董事長與醫務長李怡聖等則透過視訊參與記者會。

延伸閱讀:逸達(6576)新成分新藥FP-025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Phase 2a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數據 (公告)

公司公布新成分新藥口服MMP-12抑制劑FP-025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Phase 2a概念性驗證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數據-主要是驗證候選新藥FP-025之作用機轉這次試驗已經看到正面的數據,後續將進行次要指標數據分析和生物標記研究(Secondary outcomes / biomarkers)。

逸達於荷蘭進行新成分新藥MMP-12抑制劑FP-025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之Phase 2a概念性驗證試驗,共計收案29位受試者,其中包含19位可衡量受試者;此試驗係一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兩給藥期間交叉(2-way crossover)之試驗,收治不吸菸、臨床穩定、輕度氣喘且具嗜酸性粒細胞(eosinophil)表達之患者。

本臨床試驗設計兩個相同給藥期間(各12天),兩個給藥期間間隔3至7週之藥品洗除期(washout period);受試者以隨機交叉方式服用 FP-025 400毫克或安慰劑一日兩次。本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係比較用藥組(FP-025)與對照組(安慰劑)在過敏原誘發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te AsthmaticResponse, 簡稱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曲線下面積(Area Under Curve, 簡稱AUC)之差異。

在此臨床試驗期間,來自敏感性家塵蹣小鼠之動物實驗數據顯示FP-025有持久的抗發炎功效以及疾病緩解作用。 鑑於這些發現及本臨床試驗是使用交叉設計對氣喘患者進行首創(first-in-class)新藥治療,因此評估了是否存在可能的藥物治療延續性效應(carry-over effect)。事實上,在先服用FP-025而後服用安慰劑之給藥順序,即使兩個給藥期間已間隔3至7週之藥品洗除期(washout period),仍發生顯著之延續性效應(P-value = 0.0340),顯示第一個期間FP-025用藥的效果可能持續到同一受試者接受安慰劑的第二個給藥期間。

由於發現不在預期之內的延續性效應,因此統計學家以下列三種統計方,進行本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說明如下:

(1) 以同序列分析(:比較給藥期間1服用安慰劑以及給藥期間2服用FP-025(N=8),同一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84.005)、安慰劑對照組(-113.429); FP-025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較,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0161)。兩條呼吸道反應曲線皆由同一位受試者生成,具有自身對照及較高之統計學顯著意義檢定力。

(2) 以同期間分析(不同人之對照,於給藥期間1分別服用安慰劑及FP-025):在給藥期間1服用FP-025(N=11)與服用安慰劑組(N=8)比較,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79.443)、安慰劑對照組(-113.429); 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比,雖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1302),惟已呈現正向趨勢

(3) 以混合模式(mixed-effect model)ANOVA 分析:於給藥期間1、2服用FP-025(N=19)與給藥期間1服用安慰劑(N=8)比較,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81.358)、安慰劑對照組(-113.429);FP-025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0149)。

逸達醫務長李怡聖表示:「目前我們正在進行次要療效指標分析,包括生物標記研究等,希望能更了解FP-025的作用機制;預計在後續1到2個月內完成,約五月可以公告。」

投資可以先追蹤五月的完整報告,再評估授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即分享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