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下,科學界、醫界擁抱「老藥新用」與「標籤外使用」

COVID-19 崛起,比起緩不濟急的新藥開發,許多科學家試圖從現有的藥物之中,尋找作用機制上可能有助於治療或控制新冠病情的藥物,例如原本是為了伊波拉病毒而開發的抗病毒藥物瑞德西韋 (remdesivir),以及可以治療或預防發炎的皮質類固醇地塞米松 (dexamethasone)、可抑制引發炎症的 IL-6 受體的類風濕關節炎治療用藥 Actemra (tocilizumab) 等。

這些將藥物使用在未被批准的適應症、以不同的途徑或配方給藥,或是以不同於批准的劑量開立、使用藥物的行為,即是所謂的「標籤外使用」。「標籤外使用」在臨床上其實很常見,在美國,有超過 20% 的門診處方用於標籤外用途,尤其是在罕見疾病和癌症中的應用最為普遍,因為這些疾病的治療方法往往相當有限。

COVID-19 帶來的危機更加催生了對「藥物再利用」的新興趣。科學家們正在廣泛搜索現有藥物化合物資料庫,尋找潛在的 COVID-19 治療方法,甚至投資數十億美元來分析大量的匿名病人資料,試圖由其中找出哪些病人可能從現有藥物中受益的線索。

不過,「標籤外」的使用方法畢竟不是當初經過嚴格審核、批准的「正規用法」,患者因此而承受的健康危機也帶來了可能的法律風險;此外,還有一個主要障礙,就是要讓醫療保險公司核銷標示外使用的費用 ─ 畢竟保險公司通常只將給付範圍限制在「標籤內」的適應症 (例如,盡管妥珠單抗已被世衛組織推薦可用於 COVID-19 重症患者,但每劑 600 毫克的價格,從數百至數千美元不等,若無保險給付,對於一般民眾也是不小的負擔)。總而言之,標籤外使用的處方必須是醫生和病人之間依據個人狀況所做出的決定,在此過程中必然要權衡風險和利益,以達成共同的、知情的治療選擇。

* 補充:
有名的標籤外使用案例:
1. 米諾地爾 (Minoxidil):最初是為抗高血壓而開發的,但作為治療男性脫髮的生髮產品 (例如落健) 反而更為人所知。
2. 安非他酮 (Bupropion) 原本是以抗抑鬱藥推出的,現在也被用作戒煙藥物。
3. β-受體阻滯劑 (Beta-blockers):最初被批准用於高血壓,後來被醫生廣泛用於治療心衰竭。後來有一些 β-受體阻滯劑還獲得了治療心衰竭的補充適應症。此外,β-受體阻滯劑還被用於治療偏頭痛。
4. 貝伐單抗 (Bevacizumab):適用於某些癌症,但也被用於治療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部病變。一項著名的研究表明,低劑量的貝伐單抗被認為在功能上與注射雷尼布單抗 (Ranibizumab) 相當,但價格卻便宜 20 倍。
5. 蘿拉西泮 (Lorazepam):原為抗焦慮藥物,現被用作抗噁心藥物。

延伸閲讀:《COVID-19治療》價廉老藥新用! 吸入性皮質類固醇 budesonide 可使新冠肺炎非住院患者的病程縮短三天!(閱讀)

資料來源:Forbes、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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