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4131) 108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未發行部份提請終止。
日期 : 2020/3/3
作者 : Genet
序號3發言日期109/03/03發言時間16:32:35
發言人李義祥發言人職稱財務經理發言人電話037-585585#113
主旨:本公司108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未發行部份提請終止。
符合條款第16款事實發生日109/03/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9/03/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19日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期限即將屆滿,擬提請董事會決議將未發行部分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