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3元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6/16 發言時間 21:44:32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價格及 募集金額經主管機關核准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6/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06/0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53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原申請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有鑑於客觀環境之變動,為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故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3元。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109年6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3元,係於109年06月16日茲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函,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7181號函同意備查在案。為確保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如有損及權益之情事,公司及負責人應負賠償責任。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06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5312號函申報生效。
原申請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依據109年6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定價決定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均價之七折決定發行價格,調整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3元,為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故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發行價格為新台幣43元。本人聲明在貴會核准後現金增資案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權益,若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在募集作業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情事,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宗慶
中華民國109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