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辦理109年現金增資43元 發行新股900萬股,訂定認股基準日7/11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6/16 發言時間 21:45:18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公告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6/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6/16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3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3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1,0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90%之股份,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
,每仟股得約認購180.5203680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部分、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作為充實營運資金用。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7/11
13.最後過戶日:109/07/0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7/0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7/11
16.股款繳納期間:109/07/14-109/07/2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其後續相關事宜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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