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宗(4169)公告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8/5-9/5。8/4日股價58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04 發言時間 18:36:02
發言人 王雅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2628
主旨: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04
2.公司名稱: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112年8月4日截止,惟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112年8月5日至民國112年9月5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於上述期間內,除可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於催告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將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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