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媒體報導說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6/02 發言時間 17:52:05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媒體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5/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5/12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6.報導內容:
115年5月12日中央社報導:「林國鐘也表示,目前確實朝和解方向努力,近期談判已進入較後期階段。」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
針對上述媒體報導有關「近期談判已進入較後期階段」,本公司並無相關發言,特此澄清。
公司秉持一貫立場,對所有潛在之解決方案保持開放態度,並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公告本案重要進展,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即分享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