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t記者會Q&A⟫藥華藥(6446)經營團隊回覆與AOP仲裁案的九大提問
日期 : 2020/10/23
作者 : 蔡雪綸
問一: 仲裁案後藥華藥將與AOP進行後續協商,在此過渡期間雙方對於歐洲市場的營運進行如何?
答: 當初藥華藥提出合約解約以及仲裁程序之後,對方仍持續進行藥證申請 (目前已有15張)以及藥價爭取中。既然合約中才仍有效,將持續維持合約內容履行。雙方針對不合意的地方大家文明協商處理,在藥證取得以及照護病人則維持初衷穩定進行。
問二: 與AOP的合約持續有效,AOP積欠藥華藥的帳款是否年底前會入帳,對財報是否有影響?
答: 原先積欠的帳款均會依約入帳,但細節仍須盤點再跟投資人做說明 ,不過這也要看AOP的想法。
問三: 目前仲裁案是否還有協商機會?由於爭議重點包含臨床試驗資料,是否會影響到藥華藥在美國市場的進度?
答: 還是會對仲裁案提出協商,包含延遲責任9.5個月的賠償依據也需再討論。目前在FDA申請藥證的進展到目前為止順利。
問四: 依照仲裁結果,藥華藥需賠償1.42億,付款方式採分期或是一次性?時間點為何?會直接賠償或是還有其他決議?
答:仲裁判斷結果細節將與律師討論賠款細節,才能決定後續如何進行。然按照合約來看,AOP應在2014年啟動原發性骨髓纖維化(PMF)三期試驗、2017年啟動真性血小板增多症(ET)與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CML)的三期試驗,均顯示AOP對此應負多年的遲延責任。
問五: 依照仲裁結果,藥華藥需賠償1.42億,藥華藥在公司已有部分提列此賠償金費用嗎?
答: 仲裁判斷僅有列出判決的賠償金與利息結果,並未設定賠款時程,且後續將與律師討論挑戰仲裁的機會,並謹慎評估後續因應對策以及對公司營運財務的影響,會全力維護投資人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