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公司未能告知實情被投資人提告! 諾和諾德拋出一億美金針對集體訴訟案達成和解??

諾和諾德是全球三大胰島素生產大廠之一的醫療保健公司,成立於 1923 年,總部設在丹麥,在 80 個國家擁有約 45,800 名員工,其產品在約 170 個國家銷售。

與這一次訴訟相關的就是胰島素產品,該訴訟是在 2017 年 1 月 (集體訴訟期間為 2015 年 2 月 3 日至 2017 年 2 月 2 日) 美國存托憑證購買者對諾和諾德 A/S、Lars Rebien Sørensen、Jesper Brandgaard 和 Jakob Riis 提起的訴訟。該訴訟的核心並不是產品安全問題,而是投資者們指控諾和諾德公司未誠實告知實情,使他們相信「胰島素產品雖然有降價壓力,但公司獲利可維持」,導致投資者蒙受損失。

該訴訟案於 2021 年 9 月 24 日達成 1 億元的庭外和解。對於原告要求對其損失進行約 17.5 億美元的賠償而言,諾和諾德認為「和解」只是為了避免進一步訴訟的負擔、內在風險及龐大的訴訟費用,但對於原告的指控不于承認承擔,該公司相信原告的索賠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針對這家丹麥公司的另一項法律訴訟案是 2017 年提起的,舉報人指控諾和諾德當時最暢銷的糖尿病藥物 Victoza,進行非法行銷和推廣,諾和諾德最後是透過「支付 6000 萬美元」,解決了原告對該公司違反《虛假申報法》的指控。這些觸理方式,也不禁讓外界認為,難道大財團「財大氣粗」,面對訴訟案只想砸下現金就解決?

延伸閲讀:《官司》公司誤導投資人業績將不斷增長?? 投資人【索賠】17.5億美元 諾和諾德以一億美元和解 (投資人必讀)

資料來源:Novo Nordisk、Bio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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