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加速審批(Accelerated Approval, AA)爭議延燒!美國 FDA 提新指導方針: 「替代觀察指標」可以預測臨床益處、但本身並非臨床益處指標

- 加速批准計畫用意良善,但近期狀況頻出引發爭議
- 亡羊補牢,FDA 針對藥物加速批准流程發布新指導方針
1. 釐清加速批准的條件
2. 強化確認性試驗的要求
3. 加強標籤資訊透明度
4. 撤回機制

加速批准計畫用意良善,但近期狀況頻出引發爭議

美國 FDA 制定的「加速批准計畫」(Accelerated Approval, AA),目的在加速審核治療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或可滿足特定醫療需求的藥物,允許藥廠根據可能預測臨床益處的替代觀察指標 (例如生物標記物) 獲得藥物批准,條件是藥廠必須進行確認性試驗,才能將加速批准轉換為一般核准。然而,該計畫近年來備受爭議,因為一些受到關注的藥物雖透過加速批准上市,卻在之後的確認性試驗中失敗。例如,輝瑞 (Pfizer) 的鐮刀型紅血球疾病 (SCD) 治療藥物 Oxbryta,2019 年 11 月取得加速批准,但因為臨床試驗數據顯示,接受 Oxbryta 治療的患者死亡和出現併發症風險上升,故 9 月底宣布從市場上全面撤回該藥物,並主動結束正在進行的臨床試驗。

亡羊補牢,FDA 針對藥物加速批准流程發布新指導方針

為了改善這些缺失,FDA 於 2024 年 12 月 6 日針對藥物加速批准流程發布新的指導方針,著重於以下幾個重點:

1. 釐清加速批准的條件
新指南概述了作為加速批准依據的兩種觀察指標的要求:替代觀察指標 (surrogate endpoint) 和中間臨床觀察指標 (intermediate clinical endpoints)。

(1) 「替代觀察指標」被定義為「通常是生物標記物,例如實驗室測量、放射線影像、身體徵象或其他被認為可以預測臨床益處、但本身並非臨床益處指標」。

(2) 「中間臨床觀察指標」則是要求「可以比『不可逆轉的發病率或死亡率 (IMM) 更早測量到,且當它被認為『合理地可能預測藥物對 IMM 或其他臨床益處的影響』時」,就可以用於支持加速批准。

2. 強化確認性試驗的要求
為解決加速批准計畫的爭議,FDA 局長 Robert Califf 對其進行了一些調整,新指南也反映了這些改變。新指南要求藥廠在獲得加速批准時,必須「已經開始」進行確認性試驗,或至少「有計劃迅速開始」試驗;而該試驗必須驗證並描述藥物的臨床益處。此外,新指南也建議藥廠在藥物開發初期 (最早可在 I 期試驗結束時) 就與 FDA 進行溝通,以確保在替代觀察指標上達成共識。

3. 加強標籤資訊透明度
新指南還強調須改善藥物標籤的透明度,要求標籤中納入「對藥物效用限制的簡明描述」,以及「預期臨床效益的任何不確定性」。

4. 撤回機制
最後,該指南也明訂了 FDA 撤回加速批准的條件,例如,藥廠未能盡職進行確認性試驗、研究未能確認臨床效益、安全性問題,以及藥廠散佈有關該產品的虛假或誤導性宣傳資料。如果考慮撤銷,FDA 應召開諮詢委員會會議,允許公開討論,並給予藥廠提供證據和數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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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BioSpace、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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