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8490)公告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50萬股,暫定每股10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03 發言時間 15:53:19
發言人 林麗華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92777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4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增金增資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定認股基準日及其他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劃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因素而修正,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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