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齡富錦(1760)資金貸與全資子公司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29 發言時間 16:39:19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218#508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全資子公司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0,31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1,32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4,909
5.計息方式:年利率1.3%
6.還款之:
(1)條件:循環動用,隨借隨還
(2)日期:隨借隨還,最遲110年12月28日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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