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萌(7555)更正公告本公司之法國經銷商Ortho Partner與Ormco公司間專利侵權訴訟和解。8/10日股價70.7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10 發言時間 16:15:33
發言人 魏聰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3939
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之法國經銷商Ortho Partner與Ormco公司間專利侵權訴訟和解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7/3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 Ormco Corporation(齒顎矯正器之美國同業)及Ormco France(齒顎矯正器美國同業之法國經銷商)
被告: Ortho Partner (本公司法國經銷商)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巴黎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巴黎司法法院第三庭第三分庭案卷編號第RG16/18392號
4.事實發生日:111/07/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齒顎矯正器之美國同業Ormco單方面認定本公司生產銷售與歐洲經銷商Ortho Partner之自鎖式齒顎矯正器部分型號產品違反其法國專利EP1679048,而向巴黎法院提出Ortho Partner侵犯其專利權之訴訟。由於本公司與OP公司簽訂之齒顎矯正器銷售合約內容中規範智慧財產權保護負責原則,若有智財權任何索賠,則需由本公司公司承擔相關費用賠償。
6.處理過程:雙方就本案達成和解,已正式簽訂保密之和解協議書,雙方將依和解協議書約定終止現存之訴訟。和解契約之細節,基於契約中之保密條款,不予揭露。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帳上已於106年及107年度之財務報表中提列訴訟損失準備合計100萬歐元;而依據和解書內容,本公司應支付和解金額為50萬歐元,該款項為不含中華民國相關稅負之淨額,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該和解金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20%,經計算稅款計12.5萬歐元,該筆稅款將由本公司負擔,使得本次和解實際支付金額為62.5萬歐元,餘37.5萬歐元將於帳上迴轉為利益,對本公司目前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先於111/7/31公告之和解金額為50萬歐元,於111/08/10更正公告金額為62.5萬歐元,較原公告增加12.5萬歐元原因係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20%稅款,而該筆稅款將由本公司負擔,使得本次和解實際支付金額為62.5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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