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能醫學(6852)研發中專案植入式脊椎電刺激器系統用於解決慢性疼痛(下背痛及下肢痛)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DE),已獲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USFDA)有條件核准執行。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15 發言時間 18:06:57
發言人 張季衡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2680
主旨:本公司研發中專案植入式脊椎電刺激器系統用於解決慢性疼痛(下背痛及下肢痛)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DE),已獲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USFDA)有條件核准執行。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1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中專案植入式脊椎電刺激器系統用於解決慢性疼痛(下背痛及下肢痛),已於台灣時間111/7/15遞交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USFDA)臨床試驗審查(IDE),並於台灣時間111/8/14(美國時間111/8/13)接獲通知有條件核准執行(通知編號:G21006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醫療器材名稱或代號:植入式脊椎電刺激器(Spinal Cord Stimulation)系統
二、用途:植入式脊椎電刺激器用於解決慢性疼痛(下背痛及下肢痛)。試驗採用隨機分配、雙盲性之對照的試驗設計。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臨床試驗/上市前審查。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USFDA認為本申請案已提供足夠的數據,可支持開展本臨床試驗,惟本公司需針對受試者同意書(ICF)加註使用預防說明之事宜於45天內回覆說明,並經USFDA檢視說明並同意後,即可進行臨床試驗。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植入式脊椎電刺激器系統於完成此人體臨床試驗後,視試驗結果,向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USFDA)申請上市前審查。
D.已投入之累計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A.預計完成時間:依據USFDA通知函,本公司將於45天內回覆說明USFDA所提問題,待本公司於收到USFDA通知時,將再辦理公告。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無。
六、新藥/高風險醫療器材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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