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聯(1784)與何鈞軒皮膚科診所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10/4日股價39.4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0/04 發言時間 16:25:35
發言人 康清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51777
主旨:公告訊聯生技與何鈞軒皮膚科診所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0/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04
2.公司名稱:訊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行政院衛福部於107年09月06日正式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內容開放自體細胞治療技術申請。訊聯生技累積多年與國內多家醫療院所研究機構合作幹細胞治療應用研究經驗,希望透過此次開放,能將細胞醫療成果造福國內更多民眾,維護國人健康。
(1)申請細胞治療項目: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2)適應症名稱:慢性或滿六週未癒合之困難傷口
(3)專案說明:
訊聯生技與何鈞軒皮膚科診所合作,由何鈞軒皮膚科診所依衛福部公告之「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向衛福部提出本案「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慢性或滿六週未癒合之困難傷口」細胞治療計畫。本施行計畫之醫療執行單位為何鈞軒皮膚科診所,細胞製備場所為訊聯生物科技。
(4)目前進度:
A.行政審查階段:由何鈞軒皮膚科診所提交細胞治療技術申請計畫書至衛福部,進行書面行政及技術審查。審查通過後,發文通知醫療院所可進行細胞製備場所
(CPU)查核。
B.細胞製備場所(CPU)查核:由訊聯生技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GTP檢查申請,經查核通過後取得認可函。
C.專家審查:經專家審查通過後,何鈞軒皮膚科診所取得衛福部計畫效期核定函,始可向地方衛生機關登記,依計畫向病患開始收費診療,並由訊聯生技提供細胞
製備服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係向衛福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需待衛福部相關審查流程完成並通過後,方能進行實際應用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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