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六(6504)更正:代孫公司NAN FANG ENTERPRISE(INDIA)PRIVATE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0/12 發言時間 14:34:04
發言人 張三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6616
主旨:更正:代孫公司NAN FANG ENTERPRISE(INDIA)PRIVATE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0/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NANLIU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同為母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80,83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6,29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7,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3,2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7,15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融資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63,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53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之規定
(2)日期:
依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之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029,30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43,2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6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4.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111年09月底美金匯率31.75,印度盧比匯率0.39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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