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治療》抗愛滋病毒藥物洛匹那韋/利托那韋 (lopinavir/ritonavir) 在重症患者中無顯著療效。但似乎也還沒被判出局(深度閱讀)

然而遺憾的是,試驗結果顯示,在臨床狀況改善時間 (主要觀察指標) 上,「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治療組」,與常規基礎治療組幾無差異 (中位數皆為 16天);在 28 日死亡率 (次要觀察指標),兩組也相當接近 (分別為 19.2% 與 25.0%)。另外,從病毒學結果來看,兩組患者的病毒 RNA 載量也無顯著差異

不過,由於分配到「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治療組」的 99 名病患中,有 3 名在分組後 24 小時內、尚未進行試驗前即死亡,另 2 名患者的主治醫師拒絕開立該藥物。若將死亡的 3 名病例排除後重新統計,則發現:「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治療組」的臨床狀況改善時間 (主要觀察指標) 的中位數提前到 15 天,雖與對照組僅有 1 天的差距,但在統計上已有顯著差異

此外,藥物的使用時機可能也很重要。研究人員發現,在症狀出現後 12 天內接受「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治療,康復時間將比對照組略為提前 (分別為 16 天與 17 天),且死亡率為 19.0%,也低於對照組的 27.1%;但若在症狀出現後 12 天才接受藥物治療,則與對照組無差別。

因此,此份臨床試驗的最終結論雖然是「無效」,但,嚴格來說,是僅就「重症者」無「顯著效用」,實際上的臨床效益或許不是那麼悲觀。例如:要以克流感治療流行性感冒,也須於症狀出現後 48 小時內服用,「洛匹那韋/利托那韋」在 COVID-19 症狀出現初期投藥,或許會有截然不同的療效。此外,若再搭配其他抗病毒藥物,或許也會有其他不同成效。不過,這些都有待其他臨床試驗成果才能解答了。

資料來源: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美國 N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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