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因新冠死亡單次申請 美國政府補助最高三萬五千五百美元

台灣衛福部為慰問COVID-19不幸死亡者之家屬,減輕家庭喪葬費用負擔,日前發布「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凡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死亡者,衛福部將追溯自109年1月15日後確診死亡者發給新臺幣10萬元喪葬慰問金,並自110年7月15日起陸續發放。而已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死亡慰問金或喪葬補助者並不影響其領受資格。慰問金受領人之順序依序為確診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若同一順序有數人者,平均領受。(連結)

美國FEMA在3/24日發布補償COVID-19 相關死亡的葬禮費用

FEMA開始為 2020年1/21日之後因冠狀病毒 (COVID-19) 相關的死亡而產生的喪葬費用提供經濟援助,以幫助緩解由大流行造成的一些財務壓力和負擔,葬禮援助旨在幫助支付葬禮服務和安葬或火化的費用。

為了有資格獲得 COVID-19 葬禮援助,該政策規定:

1. 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非公民國民或符合條件的外國人,他們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之後因 COVID-19 死亡而支付了喪葬費用。
2. 如果多人負擔喪葬費,他們應作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一個申請中提出申請。
3. 一個申請人可以申請多個已故個人。
4. 因COVID-19死亡必須發生在美國,包括美國領土和哥倫比亞特區。
5. 此項援助僅限於每次葬禮的最高財務金額為 9,000 美元和每次申請的最高金額為 35,500 美元

官方死亡證明 ,將死亡歸因於 COVID-19,並表明死亡發生在美國。死亡證明必須表明死亡"可能由" COVID-19 或 COVID-19 類似症狀引起。

補充說明FEMA: 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美國政府譯名為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又稱聯邦應急事務管理署,台灣又簡稱急管署,是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防災減災機構,總部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負責緩解自然災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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