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4162)法國Nanobiotix 公司通知本公司未善盡商業合理努力發展 PEP503之相關事宜
日期 : 2020/12/31
作者 : Genet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31 發言時間 17:30:00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法國Nanobiotix 公司通知本公司未善盡商業合理努力發展PEP503之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30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智擎授權夥伴法國Nanobiotix 公司通知本公司,Nanobiotix 公司認為本公司未善盡商業合理努力發展PEP503之違約事項,要求本公司於期限內正,否則有權依雙方之授權合約規定,終止授權合約。
8.因應措施:公司已回函予Nanobiotix 公司,說明本公司對於PEP503已善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 並無Nanobiotix 公司所稱之違約情事發生;另本公司亦列舉Nanobiotix 公司數項違約情事,並要求Nanobiotix 公司於期限內改正,否則將向Nanobiotix請求損害賠償。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與律師討論相關對策,以維護智擎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