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大健康(4198)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案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1/03/13 發言時間 00:59:01
發言人 李典穎(代理)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2-267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開募集或私募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是;待決定。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30,000,000股額度內,視資本市場情況及公司實際資金需求情形,擇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本公司章程及主管機關訂定之相關規範,採搭配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私募普通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超過新臺幣300,000,000元(面額)及30,000,000股以內。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未訂。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待決定。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過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限制外,本次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辦理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案,提請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討論。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訂價基準日,並依訂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7至9成訂定發行價格,並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