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6657)與子公司源華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技術與專利 申請權讓與合約(7/8股價36.1元)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7/08 發言時間 17:51:39
發言人 江銘燦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27-0835
主旨:公告本公司與子公司源華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技術與專利申請權讓與合約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7/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7/0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源華智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7/0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子公司源華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技術與專利申請權讓與合約,本公司將所擁有之USE OF BREMELANOTIDE FOR THE TREATMENT OFVITILIGO(布美諾[月太]用於治療白斑症)專有技術、秘密資訊、Know-how及專利申請權讓與源華智醫;源華智醫則將其普通股四百五十萬(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十元,作為本合約讓與標的之對價之一部。雙方得另以書面約定里程碑獎金作為追加價金及其觸發條件。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由於本公司所有之USE OF BREMELANOTIDE FOR THE TREATMENT OF VITILIGO(布美諾[月太]用於治療白斑症)專有技術、秘密資訊、Know-how 及專利申請權應用於治療白斑病具有龐大的市場潛力,本公司希冀藉由進行此一讓與案,對本公司未來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
10.具體目的:基於華安集團整體營運規劃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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