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新冠肺炎的預防 : 隔離與解除隔離 如何謹慎應對
新冠肺炎從 2019 年底爆發以來,感染人數不斷的攀高,在全球造成大流行在我們的系列文章中已述及新冠肺炎的傳播方式,對應於此,我們應該積極推廣預防教育,所有人都應致力於防止新冠肺炎的感染與傳播。(延伸閱讀: 《防疫議題》美國最新研究報告:維持安全社交距離居然不足以阻止COVID-19的傳播?)
個人防疫行為的一般建議包括:
1. 盡可能與家人隔離和/或避開公共場合擁擠區域,減少暴露的機會。
2. 與其他人保持 1-2 公尺的社交距離。
3. 拱手作揖代替握手。
4. 用紙巾或內肘蓋住咳嗽和打噴嚏 (尤其是沒有戴口罩的情況下)。
5. 定期用肥皂和水或含有 75% 酒精的清潔手部至少 20 秒鐘。
6. 定期清潔活動範圍內的所有「常接觸」表面,例如桌面、門把等。
7. 習慣使用口罩。口罩有助於防止佩戴者被感染,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佩戴者傳播疾病 (也稱為「源控制」)。
醫護人員的預防
面罩和個人防護設備 (PPE) 對醫護人員而言尤其重要,因為醫護人員是受感染機率極高的族群,特別是在操作可能產生氣溶膠的醫療行為 (aerosol-generating procedures, AGP),例如:
1. 開放式吸痰
2. 痰液引導
3. 心肺復甦術 (CPR)
4. 氣管插管和拔管
5. 無創通氣 (如 BiPAP、CPAP)
6. 支氣管鏡
7. 手動通氣
隔離
為防堵疫情擴散,台灣疾病管制署將有被傳染疑慮者,依感染風險程度區分為「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以及「居家隔離」三種處理方式,分述如下:
1. 自主健康管理
(1) 對象:若是一定期間內「申請赴港澳獲准者」,或本身為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或是其他政府特別提醒的民眾。
(2) 限制:14天內自我監控身體狀況,每日量體溫,外出必須配戴口罩。
2. 居家檢疫
(1) 對象:所有入境的民眾。
(2) 限制:14 天內所有理由都不准外出,違者最高罰 100 萬加上強制集中檢疫,由里長/里幹事每日追蹤一次,手機監控。
3. 居家隔離
(1) 對象:與「確定感染疾病的個案」有一定程度接觸者。
(2) 限制:14 天內所有理由都不准外出,違者最高罰 100 萬加上強制集中檢疫,由衛生機關每日電話追蹤 2 次,手機監控。
解除隔離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諮詢專家意見後,修訂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若確診個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即可解除隔離:
1. 住院隔離至症狀緩解已超過 3 天。
2. 相隔至少 24 小時以上採檢一次、連續兩組的鼻咽和咽喉拭子樣本,以 RT-PCR 檢測呈現陰性 (共 4 個樣本:2 鼻咽和 2 喉嚨,皆須呈陰性)。我國先前以三採陰為標準,目前調降至二採陰者即可解除隔離。
3. 距發病日已超過 10 天 (無症狀者則是距第 1 次採檢陽性超過 10 天)。
資料來源:Lecturio Medical Education、疾病管制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