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信-KY(6617)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9/26 發言時間 17:57:32
發言人 林懋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3-5282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9/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9/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持有股權72%之轉投資事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12,6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7,6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4,94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2,58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6,92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應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融資)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提供美元定存450萬元
(2)價值(仟元):144,945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1,58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6,24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清償所有銀行貸款或合約終止
(2)日期:背書保證公司之授信合約到期日或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50,2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2,5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8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6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背書保證金額為美金400萬元(約新台幣127,640仟元),係與A銀行之合約,並擬於112年10月解除合約。
2.本公司於112年9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為子公司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美金450萬元(約新台幣144,945仟元)背書保證之額度,係與B銀行簽訂新合約。
3.美金對新台幣匯率:3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