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為商業利益而犧牲患者?法院裁定吉立亞 (Gilead) 必須面對愛滋病藥物開發延誤過失之訴訟與索賠

加州第一區上訴法院 1 月裁定,吉立亞科學公司 (Gilead Sciences) 必須面對數千名原告所提起之訴訟,原告指控吉立亞在舊版愛滋病藥物中使用的抗反轉錄病毒藥物 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TDF),會對患者的腎臟、牙齒或骨骼造成損害,而吉立亞明知其正在研發中的、以 tenofovir 為基礎的新藥物 (tenofovir alafenamide fumarate, TAF) 安全性更高,但吉立亞卻故意暫停開發這些更安全的新藥目的只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從這兩種藥物中獲取的利潤

加州上訴法院表示,儘管吉立亞持續銷售了近十年的藥物對愛滋病毒有效,但若推遲新藥研發「原因僅僅是為了最大化吉立亞的利潤」,那麼該公司仍需承擔責任;簡而言之,就是認為患者所使用的藥物雖無「缺陷」,但公司仍有「過失」。這是加州上訴法院首次做出同意「製造商對可預防疾病但可能造成其他傷害的藥物負責」的裁決,法官 Jeremy Goldman 還在判決中寫道,否則,製造商將可以合法地「延長患者承受更危險藥物相關風險的時間,只是因為推遲更安全替代品的商業化會給公司帶來經濟利益」。

吉立亞還可以向州最高法院上訴。該公司總法律顧問 Deb Telman 表示,如果裁決成立,它將「對創新和製造的所有領域產生廣泛的負面影響,破壞新產品的開發並阻礙現有產品的改進」。

事情是這樣的......

吉立亞於 1991 年開始開發抗 HIV 藥物 TDF,並於 2001 年獲得美國 FDA 批准上市,同年 (2001 年),吉立亞也開發了另一種抗 HIV 藥物 ─ TAF,但卻於 2004 年停止了研發工作,當時公司表示,TAF 本質上與 TDF 相同。

然而,吉立亞於 2011 年恢復了 TAF 的開發,並於 2015 年獲得 FDA 批准上市 ─ 就在 TDF 專利即將到期、學名藥即將進入市場競爭的階段。

訴訟中指出,吉立亞 2004 年暫停研發時,實際上已知道 TAF 所需劑量較低、副作用較少,因此隱瞞了該藥物,以便從現有的 TDF 中繼續獲利;此外,法院表示,吉立亞在一份法律文件中承認,「有大量證據表明 TAF 對腎臟和骨骼的影響小於 TDF」。

上述的訴訟,就是在指控吉立亞有「過失」,隱瞞有更安全的藥物、只是為了增加利潤。吉立亞對此辯稱,不能因為銷售對患者所患疾病有效的藥物而被視為「過失」。但這次的加州上訴法院,顯然並不同意該說詞。

不僅於此,加州一家聯邦法院也正在審查類似的訴訟,同樣涉及數千項索賠。另外,2019 年,8 名使用吉立亞 Truvada (emtricitabine 和 TDF 複方製劑) 的患者也提起了類似的訴訟,指控吉立亞在其「專利時序計劃」中隱瞞了更安全的抗 HIV 藥物;該公司尚未公佈該訴訟的結果。

資料來源:BioSpace、San Francisco Chron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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